犹太文化是非常重视伦理的,即强调人与人之间要有健康而友善的关系。犹太历史上最著名的拉比之一希雷尔,他曾对犹太文化的精髓作过界定,他有名的主张是“不要向别人要求自己也不愿做的事”,强调的就是人与人之间要和谐,不要强人所难。
犹太教典籍《塔木德》有一个这样的事例:
一次,有位拉比要召集6个人开会商量一件事,邀请他们第二天来。可是,到了第二天却来了7个人,其中肯定有1个人是不邀自来的。但是拉比又不知道这第7个人究竟是哪一位。于是,拉比只好对大家说:“如果有不请而来的人,请赶快回去吧!”
结果,7个人中最有名望、大家都知道一定会受到邀请的那人却站了起来,然后快步走了出去。
大家都很明白,这位有名望并已被邀请的人为他人背了黑锅。但这个人也明白,这7个人中必定有1个人未受邀请,而这个人既已到这里了,却要他承认不够资格而退回去,是件令人难堪之事。因此,这位有资格的人挺身而出,宁愿自己名义上受点影响,保护那个未受邀而来的人的自尊心,让他混迹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