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种摆布,”我插话道,“大概得依赖于窃件人确知失窃者知道他就是窃贼。可谁敢……”
“这个窃贼,”G说,“就是D大臣,他什么事都敢做,不管那是不是一个男子汉该做的事。他这次偷窃手段之巧妙不亚于其大胆。我们所说的那份文件,坦率地说,是一封信,一封那位失去它的要人独自在王宫时收到的信。她正在读信,突然被另一位要人的出现所打断,而这个高贵的人物正是她最不想令其见到那封信的人。慌乱中她未能将信塞进抽屉,只好把已拆开的信放在了桌面上。不过朝上的一面是姓名地址,因此信的内容并没有暴露,从而没引起那位高贵人物的注意。在这个节骨眼上D大臣走了进来。他目光锐利的眼睛一下子就看到了桌上的信件,认出了写地址姓名的笔迹,觉察到了收信人的惶遽,并揣摩出了她的秘密。在按他通常的方式匆匆办完几件公事之后,他取出一封与桌上信件有几分相似的信,并将其拆开假装读了一阵,然后把它放在桌上那封信旁边。接着他又就公务谈了大约有十五分钟。最后告辞之时,他从桌上取走了那封不属于他的信。那信的合法所有人眼睁睁看他把信拿走,可当着那位就站在她身边的第三者,她当然没敢声张此事。那位大臣溜了,把他自己的那封信(一封无关紧要的信)留在了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