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模式
现在,让我们从思考的内容转向思考的模式。某个社会的成员使用的推理模式,有可能在最根本的层面上和另一个社会的成员使用的推理模式完全不同吗?事实上,我们进一步的问题是:某些社会的成员有没有可能根本无法掌握某些推理模式呢?
在人类学历史上,一些重要人物对这个问题做出了肯定的回答。法国人类学家吕西安·莱维-布吕尔[1]在他1910年出版的《低级社会中的智力机能》(Les Fonctions Mentales dans les Sociétés Inférieures)一书中指出,没有文字系统的民族缺乏逻辑思维的能力,这种社会中的成员“没有能力进行最低程度的抽象推理”。20世纪30年代,苏联心理学家亚历山大·鲁利亚[2]对这些观点进行了验证。他考察了乌兹别克斯坦一群目不识丁的农民,看看他们能否掌握命题之间的逻辑关系。在一组研究中,他告诉农民,在极北地区,所有的熊都是白色的,而北冰洋内的新地岛(Novaya Zemlya)属于极北地区。然后他问这些农民,新地岛上的熊是什么颜色?只有不到30%的农民做出了正确的推理。有些农民回答说,他们不知道熊的颜色。据记录,其中有个农民说:“你见过它们,所以你知道;但我没见过它们,我怎么知道?”相比之下,在同一个社会中,受过正规教育的人就可以轻易解决鲁利亚提出的推理问题。